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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委託及投資保單 擬解禁

除了透過信託資金投資本國企業海外有價證券禁令解除,金管會也研議一併開放透過證券商複委託投資及投資型保單管道的投資限制。

根據金管會現行法令規定,國人不能投資本國企業赴海外發行的有價證券,包括透過銀行辦理的特定金錢信託業務;透過證券商複委託方式投資國外有價證券,以及透過投資型保單從事投資時,也不能投資本國企業赴國外發行的有價證券。

券商公會對此表示,現在外國企業都可以來台灣掛牌上市,國人對這些外國公司沒那麼了解,都可以投資,反而是國人熟悉的本國企業,如台塑等在海外發的有價證券,國人卻不能投資,實在沒有理道。

金管會官員表示,在券商公會提出建議後,金管會銀行局已在最近預告修正的信託業務相關辦法增訂開放措施,讓國人透過信託資金可購買本國企業在海外發行的有價證券。至於券商複委託、投資型保單的投資管道,因有相同的禁令,證期局、保險局也會一併檢討放寬。

官員昨(16)日表示,國人透過特定金錢信託、券商複委託、投資型保單等投資國外有價證券,有關資金進出都跟外匯有關,相關規的放寬須洽中央銀行的意見。據了解,信託資金部分已洽央行意見,銀行局敲定修正相關規定,預料複委託、投資型保單部分可順利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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